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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首批创新创业工坊申报工作的通知

校内各有关单位:

      为进一步培养和提升我校学生的创新意识、创新精神和创新创业能力,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积极投身创新创业实践,确保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顺利实施,开创我校创新创业工作新局面,校团委决定组织开展首批创新创业工坊的申报工作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创新工坊是以学科专业特色为建设基础,以思维开拓、科技创新、赛训结合、团队培养为主导理念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场所,同时也是教师指导、学生参与的双创实践空间。

   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工坊申报工作管理领导小组,负责对整体申报工作进行统筹管理。

   组  长:曲江尚玛

   副组长:蔺  琳  杨  磊 

   成  员:冶丽君  郭  振  刘  霍  陈 旭  舒胜武  梁田硕

二、工作流程

创新创业工坊的申报要结合本院系学科专业特点,以双创人才培养为目的,以社会需求为导向,以各级各类大赛为抓手,着力提高学生的创新、创业、创意、创造能力。

(一)申报时间

申报时间为2017年8月23至9月8日。

(二)数量及要求

各院系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和专业特点,推荐1-2个工坊进行申报,校团委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,首批拟建立2-3个双创工坊。

申报负责人必须是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在岗教师,工坊下属团队可由学生和教师共同组成,申报建立的工坊要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、研究计划和研究目的,并填写《青海大学首批创新创业工坊申报书》(见附件);同时要充分将工坊的建设与“挑战杯”、“创青春”、“互联网+”等各级各类赛事活动紧密相连,实现工坊组建与竞赛组织工作无缝对接,大赛获奖情况列入工坊考核内容。

(三)材料提交

各院系请将相关申报材料(一式六份)于9月8日前报送至校团委办公室。

联系人:刘霍老师

联系电话:15500534118

(四)评审与公示

校团委将组织校内外专家对上报的双创工坊进行统一评审,申报院系需准备8分钟以内的PPT展示,要求思路清晰、目的明确,评审结果将公示三天。

   (五)工坊入驻

对公示无异议的创新创业工坊,签订入驻协议书和安全承诺书并办理入驻手续,正式入驻青海大学创新大厦。

三、具体安排

(一)工坊场地及建设期限

    创新创业工坊地点设在创新大厦内,校团委将根据各院系申报情况安排适当场地并提供基本办公设施,具备场地条件的院系也可在本单位内自主开展。创新创业工坊的建设期限为2年,2年后视具体发展情况协定继续建设或终止建设。

(二)资金支持及考核评估

创新创业工坊申报获批后,学校将给予3-10万元的双创资金支持,具体数额根据工坊建设方案及具体建设情况酌定,后期可追加。学校将采用“定期考核+随机抽检”的形式,组织校内外专家对工坊建设情况进行考核评估,不符合要求的工坊将责令整改或终止建设。

(三)工坊管理模式

创新创业工坊的管理采用校团委、院系和双创团队相结合的三级管理模式,校团委负责工坊的资金支持、资源协调、评估考核和赛事对接工作,院系负责工坊的具体建设和双创团队的培养和指导,创新创业团队则通过健全的组织架构和规章制度进行自我管理。每个工坊每年至少培养3支双创团队参加各类校外科技竞赛活动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  各院系要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工坊的申报工作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充分做好宣传动员,广泛调动大学生参加创新活动的积极性,把工坊建设作为促进专业学习、培养创新创业就业能力、增强社会责任感的重要途径,进一步提高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,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。

 

 

 

2017年8月22日